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地理、历史、种族、经济以及风俗习惯往往都存在某些差异,并形成不同的文化,在不同文化的熏陶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民族心理。正是因为这种差异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对同一种事物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和价值观念,有些在一个国常用或为消费者所喜爱的商标,在另一些国家就未必适宜使用。比如,“龙”在中华文化里,是“权威”、“吉祥”、“腾飞”的象征,而英美文化中,龙则是像鳄鱼类的凶残怪物,是邪恶的象征;“海燕”在中国是敢于博击风浪、勇敢无畏的象征,但在一些西方国家中,海燕却等同于“社交圈里专事挑泼和兴风作浪的人”。因此,企业,尤其是那些国际化或以国际化为目标的企业,在商标设计商标时,必须注意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差异,以免弄巧成拙。其中,特别要注意的就是文化禁忌问题,企业在选择和设计商标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商品所销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历史和风俗,尽量避免带有文化禁忌色彩的词语或形象。一般而言,禁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文字禁忌。语言文字本身是丰富多彩的,在一种语言中,同一词汇可能会具有多种不同的含义,甚至各种含义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企业选择和设计的商标如果含有文字内容,那么就需要对这些文字内容的各种语义以及它们所隐含的意义进行考察和了解,把那些含有不良含义的文字和词汇排除掉。比如,“芳芳”的汉语拼音为“Fang”,在汉语中是个比较优雅的词语,但在英语中它却有“毒牙”或“狼牙”的意思;在英语中,Cock(雄鸡)意味着下流,以Cock作为商标.影响不好。通用汽车公司到墨西哥和一些西班牙语国家销售雪佛兰·诺瓦(Chevrolet Nova)汽车,但销路一直不好。后来调查发现,“nova”在西班牙语中意为“不动”,试想谁愿意买“跑不动”的汽车呢?它的销售失败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企业在选择和设计文字商标或者商标中的文字内容时,应该避免使用那些人们禁忌或忌讳的词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的臆造性商标的价值,至少它可以避免文字禁忌的出现。此外,对于那些已经有了自己的商标的企业,还要注意商标的翻译问题,它也必须注意避免文字禁忌,这将在后面的内容中进行论述。
2.数字禁忌。很多国家在数字上也是有讲究的,有些数字是人们所禁忌或忌讳而不愿意使用的,而各个国家在数字的喜好上可能又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数字“6”在我国寓意“顺”,但在圣经中,“6”象征魔鬼,美国甚至有人要求去除“666”的车牌号;在中国,“4”与“死”读音近似,“14”与“要死”发音近似,因而这一数字不为人们欢迎。同样,在日语中,“4”和“死”读音相同,“14”与“重死”同音,“24”与“二重死”也同音,因而成为禁忌数字;在基督教国家,“13”则象征着不幸,它常与“最后的晚餐”联系在一起;“3”在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代表“积极”意义,但在贝宁,“3”却有“巫术”的含义。此外,有些国家对使用数字作为商标是有限制的,例如“555”牌,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被核准。因此,商标设计还要避免使用当地国家所忌讳的数字。
3.形象禁忌。相同的事物在不同的国家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形象和寓意,商标设计也要考虑这一因素。比如,“菊花”在中国是高贵典雅的象征,意大利将其作为国花,而日本则将其视为皇室的象征,不接受以菊花的文字和图形作为注册商标;与这些国家相反,在法国,菊花被当成不吉祥的征兆;拉丁美洲人把菊花看作妖花,也不允许采用菊花图形的商标注册。澳大利亚忌讳用兔的图形作为商标;喜鹊在我国是吉祥鸟,但在瑞典,它与巫术联系在一起,苏格兰人则认为喜鹊上门预示着死亡;仙鹤在我国同样象征吉祥、美好,但在法国,“仙鹤”是“淫妇”的代称;回教国家对Panda(熊猫)很反感,因为它长得和猪相像;玫瑰花在印度和欧洲一些国家作为悼念品.不能作为商标;印度以及阿拉伯国家禁用猪的图形作商标;法国人认为黑桃是死人的象征.采用这一图形的商标将不能获准注册;西方国家禁用黑猫的图形作商标;三角形是国际上通用的警告性标志,红三角在捷克意味着“有毒的标记”,而在土耳其.绿三角表示“免费的样品”。
4.颜色禁忌。在颜色的喜好上,各个国家也有一些差异。比如,瑞典的国旗为蓝色,因此,禁止使用蓝色作为商标;阿拉伯国家禁忌黄色;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西方国家以白色象征纯洁,把黑色当作死亡,而中国却以白色为丧服的颜色;在很多国家,绿色代表着生命、活力以及环保等,但在马来西亚,绿色却和疾病有着不解之缘;法国人讨厌墨绿色而偏爱蓝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却视蓝色为倒霉。因此,在商标设计时,颜色也是有讲究的。
一个企业要完全了解和掌握各个国家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是有很大困难的。因此,企业在选择和设计商标时,可以向有关的语言学、社会学、民俗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咨询,以尽可能地掌握相应的信息。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