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目标:设计是为了更好的传达信息。其中的“更好”包括:更美丽的、更高效的、更优雅的……
所以要让设计的目标能更有效的指导设计工作,我们还需要再做些什么—进一步规范“更好的”各项具体要求。更高效的是基本要求,是需要首先被落实的。“更优雅的、更美丽的”则是更高的要求。这类似与“温饱”与“小康”的关系。 以用户的使用产品而不是欣赏的,对于同样的品牌是视觉设计中的很多涉及功能的视觉表现本来就应该以科学、社会学、心理学为基础,而不是凭空的、随意的“创造”。
“更高效”是个无条件的要求。不应为了实现其他设计目标而受到损失。
如何保证“更高效”?
保证“更高效”,是不是保留页面原型中的所有信息不变就可以了?不是。不说也知道,如果要是的话,显然就不用在这里特意说了。那是什么定义?
于视觉设计可为两类: 1. 渲染气氛,表现视觉风格。通过内容单元框的形状、颜色,文字颜色,背景色,背景图形…表现出特定的视觉风格,渲染气氛,让用户在浏览网页的时候感受到或温馨、或可信、或可爱…
2. 用图形元素直接或者辅助传达信息。比如:图标的设计,按钮样式的设计,重点信息的图形展示…
在视觉设计过程中保证信息传达的高效水平不被降低甚至是能更高,这是项难度很大的工作。
之 前我曾经给了个简单的结论“视觉表现元素不应带有信息量”,这是一个可以直接执行的结论,是设计目标的产生出来的一个具体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愿意去理解设计的目标,更高效、更美丽谁在先,谁在后,如果是,那么,你只直接执行“视觉表现元素不应带有信息量”这个结论就行了。